发布时间
|2018.12.07
12月6日,由杭州市环保局、浙江省环境监测站、大江东环境监测站和4位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,对热电公司“超低排放”改造项目进行验收。
验收小组成员通过现场实地检查、核实,认真清理技术评估报告、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竣工资料,并逐项查阅核对后,召开竣工验收会,听取热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及设计、施工、监测单位、技术评估单位技术人员,就有关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。验收小组成员一致认为,热电公司“超低排放”改造项目,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建设单位要求实施,施工程序按规范办理,资料齐全,质量合格,顺利通过验收。
据了解,热电公司“超低排放”改造工程是杭州市首个成功投入运行的项目,总投资6000多万元,于2015年5月开工,包括对1号、3号脱硫塔进行“石灰石—石膏法脱硫”改造、湿电除尘改造及臭氧脱硝改造,对2号脱硫塔进行多管旋流除尘器改造和臭氧脱硝改造,并对3—9号锅炉进行“低氮燃烧”改造,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等。
经过近两年的施工,富丽达热电“超低排放”改造项目于2017年3月,先后完成了项目所有环保设备的设计、建设、安装、调试和168试运行,各项排放指标稳定达到“超低排放”要求。运行数据显示,富丽达热电“超低排放”改造后,SO2折算排放浓度为5.8mg/Nm3,NOX折算排放浓度32.9mg/Nm3,粉尘折算排放浓度为1.2mg/Nm3。与改造前相比,减排效果十分明显,其中,SO2减排率达到98.3%,NOX减排率达到88.5%,粉尘减排率达到99.96%,对改善区域大气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(来源:富丽达报 文/王海波)